阿里资产平台上,一场看似普通的司法拍卖正引发关注。
位于 南通市新桥路3号 的一处不动产,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查封,将于5月10日进行首次拍卖。
关注点在于,这处不动产所占土地使用权人为 南通市军供站 ,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划拨用地 ,用途为机关、宣传用地,目前经批准的最新规划用途为 商业用地。
其背后涉及的土地性质、权属主体、用途变更等复杂问题,使其成为观察特殊资产处置的窗口。
根据拍卖公告,标的物由三栋建筑构成,合计建筑面积 11002.37㎡ ,评估价为 3129.09万元 ,首次拍卖起拍价为 2200万元 ,保证金为 220万元。
三栋建筑具体情况—— 1号楼,总层数2层,面积545.74㎡,目前空置 2号楼,总层数5层,面积3156.63㎡, 现由南通市福利彩票中心、南通市军休中心占有使用 3号楼,总层数8层,面积7300㎡,目前空置 单从账面看,约2000元/㎡的起拍单价,在南通主城核心地段颇具吸引力。
然而,拍卖公告中的“特别提醒”,才是决定这宗资产价值的关键。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所占土地为机关、宣传用地,属于划拨土地, 如果非国家机关部门竞拍得到,可依法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并向不动产管理部门交纳土地出让金。
(详见附件1)。
附件1为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查询函》的回复 ,核心内容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经查,新桥路3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南通市军供站,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地,用途为机关、宣传用地,目前经批准的最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
二、相关政策要求 划拨的机关、宣传用地属《划拨用地目录》(自然资源部令第16号)中的“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用地”,是“非营利性”的建设项目用地,主体应为党政机关或人民团体。
同时,《划拨用地目录》明确,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企业改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等不再符合目录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明确,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三、相关建议 因司法拍卖最终实现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鉴于上述情况,为有利于竞得人办理手续,提出如下建议: (一)司法拍卖时应明确该宗地的拍卖用途。
(二)应将政策规定等须知事项在拍卖时予以告知: 如竞得人为党政机关或人民团体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中用地使用主体,竞得后仍可保留划拨用地性质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如其愿意有偿使用,需按商业用地补交出让金并按商业用途办理不动产权证。
如竞得人为个人或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 ,必须按商业用地补交出让金后,才可办理不动产权证。
否则,不能完善用地手续。
(三)经初步测算, 按商业用地使用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约2600万元。
这是否意味着,若社会资本拍下这宗资产,其真实成本至少要 2200万元+2600万元=4800万元 ,这还不包括税费及后续改造投入费用。
特殊资产,藏着特殊机会,但也伴随特殊规则。
对 于普通买家而言,这显然是一道超纲题;对于深谙土地政策、具备政企协调能力的资本而言,这或许是一次布局机会。
截至发稿, 这场拍卖已吸引超110人设置关注,超3100次围观,但尚未有人报名。
首拍能否成交,我们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