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报考办法是什么?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①符合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江苏省实施区域(南通地区为:海安市、如皋市)的农村地区,且本人具有当地户籍连续3年以上; 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连续3年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
省、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考生的户籍、学籍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高校负责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确定参加学校考核名单并公示。
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含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来源:高招科 审核:盛呈燕 终审:陈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