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资讯 |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心理学(专升本)等三个专业的通告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将中文(专科)等7个专业列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考委〔2026〕1号),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需求,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4月起面向社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心理学(专升本)、中文(专科)、应用英语(专科)三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用心理学(专升本)、中文(专科)、应用英语(专科)三个专业的主考学校均为南京师范大学。

二、应用心理学(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详见附件1。原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专业未毕业考生报考应用心理学(专升本)专业,须重新注册新专业准考证,并使用新注册的准考证报考课程;已通过的课程可依据《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与应用心理学(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对照表》(附件2)进行替代。

三、中文(专科)专业考试计划(附件3)暂沿用原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考试计划,应用英语(专科)专业考试计划(附件4)暂沿用原英语(专科)专业考试计划。原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报考中文(专科)专业、原英语(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报考应用英语(专科)专业,均须重新注册新专业准考证,并使用新注册的准考证报考课程。待教育部公布中文(专科)、应用英语(专科)专业基本规范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按专业公布新的考试计划。执行新的考试计划后,中文(专科)专业和应用英语(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已通过课程可依据新旧考试计划对照表进行替代。

四、2026年4月和7月应用心理学(专升本)等专业考试日程及开考课程教材计划详见附件5、6、7,请有关考生据此做好考试报名和课程学习。

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所有附件

附件:

1.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心理学(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

2.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与应用心理学(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对照表

3.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文(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4.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英语(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5.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6年4月应用心理学(专升本)等专业考试日程

6.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6年7月应用心理学(专升本)专业考试日程

7.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6年4月和7月应用心理学(专升本)等专业开考课程教材计划

来源:江苏招生考试

审核:盛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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