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7日,一位市民依法向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南通住建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星光域”项目前期物业招标相关审批及监管信息。2月12日,他收到一份书面答复——看似程序合规,实则漏洞百出: ① 申请人姓名被替换,与本人身份不符; ② 申请项目“星光域”被替换为“紫云朗境”,二者毫无关联; ③ 答复落款日期为2026年1月19日,竟早于申请提交日8天; 直到该市民将此事投诉至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南通住建局才于2月25日致电解释 称 “因工作失误导致邮件发送错误” ,并表 示已重新发送资料。 然而,若仅将此视为一次“技术乌龙”,便可能错失对更深层治理病灶的诊断。 No.1 巡察早已点名 “官僚作风有所抬头” 事实上,此类问题并非首次暴露。早在2024年4月18日,南通市住建局党组在《中共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来源:江海清风网https://www.ntlz.gov.cn/html/2024-4/202441844722.html)中明确承认: “官僚作风、形式主义有所抬头”(第14条),并承诺通过调研、主题教育等方式加以整改。 但两年过去,“整改”似乎止步于纸面。此次信息公开事件中,三重关键信息同时错配,正是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 重对上交代轻对下回应。 当一份盖着公章的公文可以“穿越时间”、张冠李戴,我们看到的不是个别疏忽,而是一种制度执行中的集体麻木。 No.2 不止于信息公开 信访困局与舆情回避的叠加印证 更值得警惕的是,类似作风问题已在多个场景反复上演。 在濠滨论坛一篇题为《关于冯旗杆巷13号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信访处置中行政不作为的投诉信》(链接:https://bbs.0513.org/thread-4468383-1-1.html)的热帖中,市民详述了长达数十年的维权困境:1953年原始契证清晰,1965年却被错误合并登记,而后续三级信访复查均由市住建局内部法务部门主导。有工作人员甚至直言:“告到省长,最后还是回到我这里处理。” 这种“自我审查、自我论证”的闭环机制,使信访制度失去纠错功能,沦为程序空转。其内核,同样是官僚主义下的责任逃避 —— 用制度外壳包裹不作为实质。 与此同时,网易“江海通报” 曾曝光:南通住建局一则“值班室床上用品清洗项目”成交公告,在媒体质疑后24小时内被悄然撤下,随后连续7日对记者问询“不予回应”。报道尖锐指出:“说删就删是任性,拒不回应是傲慢。” (链接:https://m.163.com/dy/article/K5LG5DUE05455E5B.html) 三起事件,三种表现,同一病根 : 权力运行缺乏外部监督,服务意识让位于程序自保,群众诉求被视为负担而非责任。 No.3 从“失误”到“机制” 整改不能止于道歉 面对舆论,南通住建局以“工作失误”回应,虽态度尚可,但解释不足。公众需要的不仅是补发材料,更是对以下问题的回答: •错误答复是如何生成、审核、签发的? •为何姓名、项目、日期三处核心信息全部错配却无人发现? •内部是否有交叉核验机制?若有,为何失效? •是否存在其他申请人遭遇类似对待? 更重要的是,必须打破“个体担责、系统免责”的惯性逻辑。若每次问题都归因于“某人疏忽”,而不触及流程设计、岗位责任、监督机制等系统性缺陷,那么“穿越式答复”只会不断重演。 No.4 官僚主义不是“小毛病” 而是治理大敌 政府信息公开,是法治政府的基石,也是公民监督的起点。当它被简化为“复制粘贴+盖章发送”,当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却遭遇“张冠李戴”的敷衍,受损的不只是个案公正,更是整个治理体系的公信力。 南通市住建局在履职过程中暴露出的短板与不足 ,表面是效率低下,实质是官僚主义对公共服务精神的侵蚀。而巡察早已点明此症,舆情反复印证此患,若仍以“失误”轻描淡写带过,整改恐将沦为新一轮的形式主义。 真正的进步,始于认真对待每一份申请、每一次信访、每一条质疑。唯有如此,才能让“人民至上”从口号落地为机制,让“阳光政府”从愿景走向现实。 (本文综合参考:南通市纪委监委网站《巡察整改通报》、濠滨论坛投诉帖、网易“江海通报”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公开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