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南通网站消息:南通康氏大药房有限公司洋口港店销售假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处罚,处罚内容如下:没收违法所得412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1月21日。
来源:信用南通官网*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信息,不代表本号观点,如有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第一时删除戳这里关注我,了解南通生活大小事!
据信用南通网站消息:南通康氏大药房有限公司洋口港店销售假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处罚,处罚内容如下:没收违法所得412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1月21日。
来源:信用南通官网*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信息,不代表本号观点,如有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第一时删除戳这里关注我,了解南通生活大小事!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狼山信息
阅读:10万+
上拉无限加载最新资讯↑
© 2024 狼山信息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