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名,派遣到海安市墩头镇敬老院从事后勤保障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后勤保障岗位:护理员3人 二、资格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要求: 男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至2006年12月);女性: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至2006年12月)。
3.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
4.专业要求:不限。
5.身体要求: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其他要求:男性超过45周岁者,女性超过35周者,必须已缴纳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且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须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211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基本工资标准的通知》(海人社﹝2021﹞28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405办公室。
3.单位联系人:夏莉;联系电话:0513-88417012。
4.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的《海安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1,可下载)。
退役军人参加报名考试的,按照《关于退役军人参加政府购买服务考试加分的实施意见》(海人社﹝2020﹞156号)文件执行。
(二)资格审核 1.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负责资格初审、复审。
2.报名时收取考试费100元。
3.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由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另行通知。
4.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
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5.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一次性提交报名资料,后期不接受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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