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市属一类国企,业务领域涵盖城市更新、地产开发、公共医疗投资、养老服务、工程代建、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资产物业管理、婴幼儿托育等。
根据《南通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制定简章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2.享有公民的政治及民事权利;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从业)证书;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从事过的工作岗位上有重大过失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9月公开招聘岗位》。
四、程序方法1.发布简章通过南通市国资委、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团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2.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集团招聘领导小组对网报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后通知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书面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招聘考核人员。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时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继续组织招聘。
3.考试本次考试总分100分,笔试、面试占比情况如下:(1)笔试: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文字功底及综合性知识评价。
(2)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比例1:5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1:5的,按实确定。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55%。
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取高分者。
4.体检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
5.公示、办理录用手续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市国资委、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录用者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综合考评。
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对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录用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
五、报名事项(一)报名方式与要求:1.登陆南通市国资委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团微信公众号查看岗位信息,于10月9日17: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
2.根据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初审,合格后通知考生提交书面资料资格复审。
3.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10月11日17:00之前将资格复审资料送至报考单位进行现场审核(工作日9:30-17:00)。
资料接收地址如下: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3012室(北),联系电话:59001820。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须贴电子照片)详见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任职证明、奖励证书、反映本人工作经历、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需资料一次性提交,不接受补交。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
4.笔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和地点集团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二)相关说明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复印件)将由房投集团党群人事部妥善保管,概不退回。
六、本简章由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59001823(房投集团)七、实施与监督本次公开招聘,由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96699。
附件1: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9月公开招聘岗位附件2: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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