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首起!苏某某被批捕

广告打开家门突然出现一张陌生面孔这样一个细想有些惊悚的画面被G女士遇到了8月中旬启东G女士家中发生上述一幕后果断选择了报警启东开发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通过警网融合、走访询问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苏某某工作中发现苏某某有多次犯罪前科存在一定社会危险性必须尽快实施抓捕经过周密部署、伏击守候民警将其成功抓获归案经查苏某某当天从连廊楼梯爬至G女士家空调外机随后翻窗入室经审讯苏某某对其非法侵入住宅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8月22日苏某某被启东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件是南通范围内第一起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的案件警方提醒:非法侵入住宅是指违背住宅内人员意愿或无法律依据,不论他人的住所是买的、租的,还是借的,只要是“不请自进”或者“让走不走”,都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民在遇到以上情况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立刻报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南通人官方微信整理发布南通人官方微信整理发布来源:启东公安微警务*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信息,不代表本号观点,如有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第一时间删除多地紧急通知:撤离、关闭、停运!补贴标准,提高了!戳这里关注我,了解南通生活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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