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地教育局通报:严厉查处!

请扫二维码关注我们,了解更多为落实国家和省、市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要求,今年暑期以来,泰州市、市(区)两级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镇(街),加大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现将近期有关查处情况通报如下:泰兴市某学生托管服务中心01地址泰兴市大庆东路43-107室(延令街道)违规情形描述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处置措施 执法人员现场约谈该机构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学科培训,并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泰州市某教育服务有限公司02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东风北路85号鑫隆广场三层违规情形描述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处置措施执法人员现场约谈该机构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学科培训,并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泰州市某托管有限公司03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东润第一城商业A幢303室违规情形描述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处置措施执法人员现场约谈该机构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学科培训,并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海陵区某教育咨询服务部04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莲花7号小区65幢106、107、206室违规情形描述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处置措施 经调查,认定该机构存在组织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行为,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予以罚款的处罚决定。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靖江市某教育咨询公司05地址靖江市斜桥镇锡钢小区1栋1-1违规情形描述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处置措施 执法人员现场约谈该机构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学科培训,并安全疏散学生。
       经调查,认定该机构存在组织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行为,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予以罚款的处罚决定,要求其退还所收费用。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并退还违规培训所收费用。
       海陵区某有限公司06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依云湾32幢106室违规情形描述     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处置措施 执法人员现场约谈该机构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学科培训,并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泰州某托管服务有限公司07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世茂河滨花园66幢一楼东出租区违规情形描述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处置措施执法人员现场约谈该机构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学科培训,依法依规经营。
       泰州医药高新区某托管服务部08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世茂河滨花园9幢2903室违规情形描述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处置措施执法人员现场约谈该机构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学科培训,依法依规经营。
       特别提醒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规定,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我市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均已转型或注销,不再具备学科类培训资质,请家长不要让孩子参加以非学科类机构、托管、游学研学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切实减轻孩子的校外培训负担。
       欢迎大家共同监督校外培训行为,如您发现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可随时向属地教育部门反映,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支持!来源:泰州教育发布南通家长,您怎么看,欢迎留言!扫二维码关注南通名校在线,每天十分钟教育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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