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招聘】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录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上述比例,视情核减招录计划数。
       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原则上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后出生);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户籍在先锋街道、周边相邻镇街,或长期居住在先锋街道的;5.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有其他不良行为或不宜从事网格工作的;(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步骤实施,主要程序和方法如下:(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党群工作局(地址:先锋街道办事处6楼609办公室)3.报名材料:(1)《通州区先锋街道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4)两寸彩色免冠照3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5)户籍证明或长期居住证明、退伍军人身份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根据选聘条件及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成功人员,通知进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于指定时间至指定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时事政治、公文基础、法律法规等知识的综合掌握程度。
       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
       面试对象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组织考察。
       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聘用名单。
       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如有不服从岗位安排、不适应或不适合岗位要求、不能正常履职等情形,经街道党工委讨论,依法解除关系。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
       试用期满后,由街道分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履行转正手续。
       转正后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基本待遇参照通州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待遇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人员储备工作人员实行招录替补机制。
       面试合格但因计划限制未录用人员,进入街道备用数据库,该数据库有效期为1年。
       1年内因人员变动产生岗位缺额的,从人员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本公告的相关程序补充。
       五、其他事项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严肃相关纪律,严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反映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人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公开招聘工作由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3-86676950。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先锋街道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667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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