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消防辅助执法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拟联合南通高新区及相关镇(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辅助执法人员7名(其中南通高新区1名、金沙街道1名、东社镇1名、五接镇2名、兴仁镇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根据工作需要无条件服从岗位调整。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南通市范围内户籍。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处分期间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不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一)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公文处理水平。
       (二)具有以下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1. 安全管理、消防工程相关专业;2. 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五年及以上一线防灭火工作经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6月2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三)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四楼专职指导办(南通高新区文盛路199号)。
       四、报名步骤与要求(一)招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 无犯罪证明;2.《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消防辅助执法人员报名表》(附件);3.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4. 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5. 本人户籍证明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6. 学历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任职证明文件,其中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7.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二)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办法招聘采取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前所有考生需进行综合能力测试(男生1000米、1分钟俯卧撑;女生800米、1分钟跳绳),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作为个人综合能力评价依据。
       (二)笔试1.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携带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基础理论。
       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由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划定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1. 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下同),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三)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合计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六、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与递补(一)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
       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的应聘。
       (五)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将取消此次录取资格:1.自动放弃的;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3.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人员性质与薪资待遇(一)录用人员由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实际需求安排至相关镇(街道)工作。
       (二)录用者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应聘者应能适应岗位需要,由用人单位组织考评,考评不合格的,不予正式录取。
       (三)薪酬福利待遇:月收入3500元左右,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工龄和工作绩效逐年递增。
       年终绩效奖励部分根据南通高新区及相关镇(街道)实际统筹进行发放(试用期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
       八、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的监督。
       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聘用规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1.应聘者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体检费自理;2.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考试费;3.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孙建明,联系电话:19555037129。
       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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