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招聘】南通市财政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主要从事市区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房地产规费退还、财政票据管理等(财务辅助)工作,并做好办事群众接待、咨询电话接听等(后勤辅助)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要求岗位人数年龄学历专业其他财政窗口人员11989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会计(学)或财政(学)1.具有两年以上财会岗位工作经验;2.具有初级会计及以上职称;3.能熟练操作财务及办公软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一)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事,廉洁奉公,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6.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步骤与要求(一)发布简章通过南通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nantong.gov.cn)、南通人才网(www.ntjob.cn)、南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j.nantong.gov.cn/ntrcfw)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所有报名材料(要求图片清晰可辩)汇总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ntrclili@163.com,邮件主题为“报考单位+姓名”。
       2.报名材料:(1)《南通市财政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自行登录南通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nantong.gov.cn)、南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j.nantong.gov.cn/ntrcfw)下载);(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4)学历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5)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证明中需写明工作岗位;(6)职称证书扫描件;(7)与本岗位相关的职(执)业资格证书(财务类、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扫描件;(8)在校期间及参加工作以后取得相关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9)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至2024年6月7日17:00止。
       4.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未按时上交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2)应聘人员应注意公民诚信,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注意事项,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因本次招考设定适岗评价环节,应聘人员务必将个人资料提供完整。
       报名咨询电话:南通利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戴老师0513-83513886。
       (工作日9:00-11:30 13:30-17:30)(三)资格审核1.资格初审:线上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依据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复审: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将报名材料原件现场提交,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一)开考条件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
       (二)考试方式本次考试将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1.适岗评价。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进入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方面及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考察人员岗位相适度。
       适岗评价成绩设定分值为100 分。
       2.面试。
       根据适岗评价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的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
       不足5倍的,按实确定。
       面试成绩设定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总成绩。
       按适岗评价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察1.体检。
       按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公示、录用与递补1.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nantong.gov.cn)、南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j.nantong.gov.cn/ntrcfw)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录用。
       对公示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为2年。
       拟录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1)自动放弃的;(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相关待遇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594173。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体检费及应聘者参加相关环节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本公告由南通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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