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招聘】南通市统计局公开招聘

南通市统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1人公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7:00因工作需要,南通市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二、招聘人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履历中无不良记录。
       (三)符合《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中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具体要求。
       (四)符合人员回避的相关规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或不予聘用:涉嫌违纪或者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有过违法犯罪记录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一天            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7:002. 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南通市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
       联系人:陆澄怡   联系电话:0513-83558040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须填写《南通市统计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相关材料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不退)。
       招聘单位可视报名情况决定扩大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和延长报名时间。
       (二)资格审核1.资格审核材料: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应聘者对自己报名表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可免责取消聘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综合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等,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人数不足3倍的,按实际情况确定)。
       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判断应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沟通能力,以及个人的形象气质和专业等方面基本素质。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将在南通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nantong.gov.cn/)公布,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1. 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将在南通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nantong.gov.cn/)公布。
       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 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南通市统计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1.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nanto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拟聘用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原则上,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一次性递补:自动放弃的;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四、相关待遇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五、纪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统计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098868。
       六、其他事项(一)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体检费,应聘者参加相关环节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知等内容在南通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nantong.gov.cn/)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查询,并保持手机畅通。
       (三)本公告由南通市统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5215770。
        附件:《南通市统计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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